个人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分为两个档次:
1、9.5%的比例缴费后就建立个人账户,目前每月缴费335.71元;
2、5%的比例终身都不建立个人账户,目前每月缴费179.06元。
1、如果有工作单位,由单位缴纳一部分。也就是个人缴纳2%,单位缴纳7.5%,大额医疗救助个人和单位各缴纳2.5元。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如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平均工资2438.42元的话,以2438.42元为缴费基数。
2、缴费标准与待遇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私营企业职员、外来务工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时不建立个人帐户,缴费标准以黑龙江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5%的比例缴纳,计入统筹基金。参保人员以年为单位,按年度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30周岁以下的灵活就业人员、私营企业职员、外来务工人员在参保时,采取优惠政策,从参保之日起,前5年每年按黑龙江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3%的比例缴纳,5年后按5%的比例缴纳,不建立个人帐户。
4、灵活就业人员、私营企业职员、外来务工人员参保连续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参保连续年限满20年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建立个人帐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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