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套房优惠政策:
1.首次购房可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2.首次购房并且申请贷款的购房者,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首付款比例可下降为20%。3.若购房者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可以免征营业税。4.免收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住房登记费和房产转让手续费。
买房是指向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开发单位购买商品房,或向其他产权人购买二手房,通过广告获取房屋的详细信息,然后经过对比后决定购买。它需要通过房地产开发商的活动、网络广告、朋友介绍等渠道获取房地产信息。购房一经确认,房屋买卖双方必须办理房地产产权证,确保购房人能够合理使用产权。
二手房可以办理商业贷款。根据自身财力和所购房屋的各种情况,综合考虑贷款金额、年限等。中介公司应根据银行相关规定协助办理贷款手续。原卖方名称应改为新买方名称。在中介公司的指导下,准备好相关资料,再由权证人员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开发商在房地产销售中有一套完整的销售技巧,包括:优惠、打折、制造抢购局面等。如何逃脱销售技巧的欺骗,以最低的价格得到自己选择的房子,需要特殊的谈判技巧。需要了解的是,广州购房者可以通过协商获得利益,包括燃气、电话安装费、管理费等优惠销售礼品。
二、若购房者有房,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被认定符合首次购房条件:
1、已购买的住房属于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房或通过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
2、通过继承析产、赠与方式获得的住房;
3、自建房;
4、其他非通过市场买卖方式获得的住房;
5、属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的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可以出具首次购房证明。
法律依据: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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