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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一般判多少年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2-10 16: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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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一般判多少年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场所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二)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未经处理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多次”一般应当理解为二年内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三次以上。每次实施的寻衅滋事行为均构成犯罪。每次寻衅滋事行为未经处理,包括行政处理和刑事处理。多次寻衅滋事行为的时间跨度,只要未超过法定的追诉时限期限,均可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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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场所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二)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未经处理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多次”一般应当理解为二年内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三次以上。每次实施的寻衅滋事行为均构成犯罪。每次寻衅滋事行为未经处理,包括行政处理和刑事处理。多次寻衅滋事行为的时间跨度,只要未超过法定的追诉时限期限,均可计入。

(一)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场所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二)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未经处理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多次”一般应当理解为二年内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三次以上。每次实施的寻衅滋事行为均构成犯罪。每次寻衅滋事行为未经处理,包括行政处理和刑事处理。多次寻衅滋事行为的时间跨度,只要未超过法定的追诉时限期限,均可计入。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30%:
(1)作案对象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孕妇的;
(2)损毁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3)以自残、自杀等方法威胁、要挟的;
(4)在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足以造成严重践踏事故的公共场所寻衅滋事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
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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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一般判多少年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场所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二)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未经处理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多次”一般应当理解为二年内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三次以上。每次实施的寻衅滋事行为均构成犯罪。每次寻衅滋事行为未经处理,包括行政处理和刑事处理。多次寻衅滋事行为的时间跨度,只要未超过法定的追诉时限期限,均可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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