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对于被告一方提起上诉的案件,二审法院不得以任何原因加重其刑罚。
然而,当二审法院受理来自检察机关或自诉人的上诉请求时或者同时存在被告上诉和检察机关抗诉、自诉人上诉等情况时,该原则并不适用。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23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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