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居期间财产分配,通常参考以下策略:
首先,若双方同意各自处理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那么便可根据协议执行;
其次,如无法达成共识,法官将依法进行分割;
再者,在判决过程中,法院会考虑到各方的过错程度,保护妇女儿童以及无过失一方的权益;
最后,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和权利,一般会视作共同的债务和权利来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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