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若嫌疑人未亲自签署讯问笔录,并不会直接导致其失效,然可能削弱笔录之证明力。
根据律法规定,如嫌犯拒签,侦查员应于笔录中予以注明。
若侦查员能提供其他证据佐证笔录内容真实性及程序合法性,则该笔录仍可被采纳为证据。
然而,嫌疑人签字常被视为对笔录内容的认同,无签字者,法庭在审查证据时将更为谨慎,对其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查。
因此,讯问笔录未签字未必无效,但无疑增加了对其证据效力认定的复杂程度。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