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1 13:29:5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或必要的事实根据;否则将不予受理。法律分析;别人欠丈夫钱,妻子可以拿欠条并携带老公的委托书去要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拓展延伸;妻子代替丈夫追讨债务的法律规定及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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