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1 12:11:39
离婚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案件受理费。(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到一百元。(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四)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3.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4.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5.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6.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7.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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