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4 14:49:15
律师分析。劳动关系的存在形式有两种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以及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大体有以下几种形式。(一)应签订而未签订劳动合同。(二)以口头问答代替书面合同。(三)以其他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如在租赁合同,承包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职工的安置条件和待遇问题。(四)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终止或未签订手续而形成的劳动关系。(五)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欠缺或部分内容违法,导致合同无效而形成的劳动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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