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4 15:03:30
企业解散清算程序。一、成立清算组。按《公司法》规定,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大会确定,如果是强制解散,清算组则应由主管机关从股东、有关机关及其专业人员中指定。二、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1、接管公司财产。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4、分配剩余财产。5、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的时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不同,要求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且要求在六十日内至少在报纸上至少公布三次以上,未接到通知书的,在第一次公告发布之日起九十日内申报债权。四、提出清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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