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7 13:24:12
1.商标局负责认定驰名商标。《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三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驰名商标的认定与管理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认定或者采取其他变相方式认定驰名商标。”。2.商标所有人提出认定驰名商标申请。《规定》第四条:“商标注册人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权益的,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认定驰名商标的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可以根据。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的需要认定驰名商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的驰名商标,认定时间未超过三年的,不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3.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要求。《规定》第五条规定了以下七个方面的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条件和要求。(1)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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