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7 13:44:08
对于你所讲的因交通事故致伤后,受害者小伤大养,在及时接受治疗后,就可以出院进行在交警主持下的赔偿调解阶段时,而因受害者的不配合,及其想在日后向肇事方提出较高的索赔要求,一撞致富的人不在少数的,致使不少原本十分简单的案子,陷于了无休止的纠纷之中,无法结案在现象还是比较常见的。怎样应对的问题,确实困扰了不少的驾车者。我的看法是:一是,对于在交通事故中遇到了因车方致使人员受到了轻微的伤害后,在保证受害者及时就医后,千万不要操之过急,三番五次去催促对方,也更不要去为其垫付任何费用,一直等待对方自己认为伤情全愈后,提出解决时再与之理论为好。急于求成是处理交通事故伤人赔偿之大忌。但是对于交通事故中患者的这种情况就不在此例了。因此,医院也不可能承担什么责任的。不过此医院可能不属于那种正确的市级医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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