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8 21:38:39
您好,首先谢邀。第一套男方婚前购买的登记在男方名下的,在婚后以夫妻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第二套房因为登记的婆婆名字,且男方婚前出资的部分具体属于哪种性质都不受影响,婚后男方偿还贷款的部分是否与父母有相关的约定,将此约定为赠与或者借款等等其他情形,若无例外约定的也很有可能将被认定为对父母的赠与。自双方登记结婚之后按照法律规定情形来看双方婚后的收入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也可以自行约定财产制即婚后所得依旧各自会各自或者部分是共同共有部分是各自归各自均可,没有例外约定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虽然是男方以其工资还贷,但依旧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