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8 12:42:52
法律分析:要正确认定树木买卖合同效力,必须弄清以下两个问题。1、该类合同买卖的标的物是“树木”还是“木材”。“树木”和“木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树木”是尚生长在土地上的树,属于不动产的范畴,而“木材”是已被采伐的树木,属于动产的范畴。当事人协商买卖的“树木”是已成熟的可以采伐的树木,他们买卖树木并不是转移生长在土地上的树木的所有权,而真正的目的是将树木采伐后作为生产原料、燃料等,因此,树木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名义上是“树木”而实质上是“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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