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8 12:49:22
劳动者具有哪些权利呢。第一、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目前,医疗保险实行职工住院医疗保险,劳动者如若生病住院,在约定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规定费用以上的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其余部分由企业和就医者合理分担;劳动者如若失业,可以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期间生病,并在户籍所在地的地段医疗或医疗管理部门的指定医院就医的,可以申请医疗补助金;劳动者到达国家、本市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凡1992年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缴费(包括1992年底以前的连续工龄)满10年,凡1993年后参加工作的人员,缴费满15年的均能按月终身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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