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8 17:23:15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其次,商标无效后,还有一年的保护期,即这一年内只有这家公司注册该商标才能成功,其他的都不能通过。故,一般商标过期后,有一年半的时间是受到保护的,其他人注册是不能通过的。1、过期后有6个月的宽限期。2、原商标人可以优先重新注册,保护周期为12个月。以上条件失效后,任何人都享受注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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