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8 05:48:05
社保中的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乡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大修自住房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拿作它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款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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