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8 05:49:36
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及审查起诉期限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二个月,可以经批准延长一个月。复杂案件可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以上刑罚的案件,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在侦查期间,发现嫌疑人有重要罪行的,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检察院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可延长半个月。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可要求补充侦查或自行侦查,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最多两次。法律分析;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经批准可以延长,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有退回补充侦查、另有其他罪行等情况,上述期限还要重新计算。综上,一般的刑事案件,从被逮捕到开庭,需要3个月左右,案情复杂的,时间还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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