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8 05:36:30
法律分析。(一)从事零售业务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1、商品零售;2、自营商品进口。3、采购国内产品出口;4、其它相关配套业务。(二)从事批发业务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1、商品批发;2、佣金代理(拍卖除外)。3、商品进出口;4、其它相关配套业务。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可以授予他人以特许经营方式开设店铺。法律依据。《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 第三条 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是指从事以下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一)佣金代理:货物的销售代理商、经纪人或拍卖人或其他批发商通过收取费用在合同基础上对他人货物进行的销售及相关附属服务。(二)批发:对零售商和工业、商业、机构等用户或其他批发商的货物销售及相关附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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