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8 05:55:01
经常晚间十点以后扰民,报警不管用,可以选择与邻居进行协商交流。噪声扰民是一个行为后果为定义的违法行为,只要产生的噪声烦扰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产生噪音扰民的违法事实。所谓的22点至次日6点钟,只是法律意义上的“夜间”的定义。“夜间”的噪声排放标准只是比“日间”标准更高而已。无论夜间还是日间的噪声排放标准,其与认定“噪声扰民”存在相关但是并不一定必要的关联。即只要产生了与环境不相适应的噪声排放,而且也产生了居民被干扰的后果,即可认定为“噪声扰民”。在生活领域,协商是处理人与人关系的润滑剂。在政治领域,协商则是一种重要的民主形式。从日常社会生活中的管理和决策,到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这一民主形式运用广泛而普遍。协商如同一种静水流深的力量,推动着社会前进的巨轮,成为我们党执政和决策的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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