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8 05:57:46
法律分析。根据国务院公积金条例,是按工资总额缴纳的。但实际操作上,很多机关事业单位是按照基本工资几个项目缴纳,主要是财政负担的问题,其实是不合法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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