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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8 08:45:24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中当事人的规定:如果债务人恶意减少财产或者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以以债务人为被告,获利第三方为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行使法定撤销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五百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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