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8 22:26:02
个人所得税法中对工资、薪金所得的定义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各种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等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纳税意义上的税前工资是指每月各种收入的累加,而不仅仅是基本工资或岗位工资的总和。法律分析;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定义,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从纳税意义上的税前工资,即是指每月各种收入的累加(工薪所得)。例如A员工的工资单上列出基本工资3000,岗位工资1500,车补300,饭补200,房补1000等,加起来的总和6000元为其税前工资,而不是仅以3000元或是4500元作为税前工资。拓展延伸;工资税前的计算方法和影响因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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