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9 00:54:51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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