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8 17:43:59
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的区别如下:1、侵权责任主体不同。一般侵权行为的主体为一般主体,特殊侵权行为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如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造成环境污染的人员,施工单位或者人员,建筑物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产品质量法里规定的生产商和销售商等。2、主观构成要件不同。一般侵权行为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也就是故意或者过失。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其他构成要件具备,都构成特殊侵权;过错推定也就是推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除非行为人可以证明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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