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9 01:36:41
法律分析:一、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问题。薪酬总额包括特别情况下支付的薪酬,特别情况下支付薪酬包括: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正常度假、罢工、学习等原因,按计件薪酬标准或小时薪酬标准的必定比例支付的薪酬,履行国家或社会责任;2、附加薪酬,保留薪酬。二、病假工资支付问题。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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