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9 01:49:01
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注意以前是期满前六个月,现在改为12个月。)。一、澳门商标注册续展的流程是什么。澳门商标注册续展的办理流程是: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商标注册人应在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内向经济局提出续期申请;申请书件的准备;如申请书件齐备并符合规定,经审查核准后,经济局在《政府公告》上刊登续期公告,在原商标证上加注后发回《商标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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