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7 17:25:05
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有哪些。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2、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3、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特定的劳动。3、女职工享有生育津贴、生育保险、产假、哺乳期等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三条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第五十九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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