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7 17:09:18
法律分析。需要的材料包括:1.本市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2.拿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到本市、区社保处异地就医审批备案;3.异地定点医院住院发票原件;4.机打的费用清单原件;5.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医院盖章有效)1份;6.身份证复印件1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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