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7 22:05:51
法律分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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