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7 21:58:09
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以下材料。1、男女双方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例如,户口本、身份证等。2、男女双方结婚证。3、离婚协议书。4、子女出生证及抚养费相关证明材料。5、其他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的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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