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7 16:15:51
法律分析。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1、案件受理费;2、申请费。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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