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7 16:50:26
法律分析:国家对发生事故后的“四不放过”处理原则,其具体内容是。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3、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4、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地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本地区或者职责范围内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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