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8 02:55:06
房屋买卖合同是需要备案的,对房屋产权进行过户登记时,要向房屋管理部门提交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机关的法律责任。1、登记机关法律责任概述。登记机关的法律责任,是指登记机关因登记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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