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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8 03:02:10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行为特点有哪些所谓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指为了竞争或个人目的,通过不正当的方法来获取、泄露或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还规定,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上述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其侵犯商业秘密。从实践中来看,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有多种形式有:1.盗窃商业秘密。盗窃商业秘密是一种极不道德的商业行为。另一种是公司外部人员盗窃商业秘密自用,以便与权利人进行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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