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6 02:24:40
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表现形式。1、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2、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3、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4、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四、恶意透支的,恶意透支的表现形式。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