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6 02:42:50
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二是如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虽然调解无效,也不应准予离婚。即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要以夫妻感情事实上是否确已破裂,能否恢复和好为根据。理由。(1)它是婚姻本质的要求,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离婚问题的基本理论。(2)是我国长期立法、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3)它反映了当代世界离婚立法的发展趋势。2、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的关系。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它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判决离婚的实质要件。调解无效是程序性的规定。一般说来,感情确已破裂,必然调解无效,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结果。但调解无效并不一定说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为调解无效的原因很多。所以,不应把调解无效作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