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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6 07:06:24
法律分析:劳动仲裁胜诉后,如果是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其他的案件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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