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6 07:07:39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的内容包括招标采购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五条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七个工作日。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三家以上的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第十六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第十七条公开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招标采购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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