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7 01:10:26
办理流程及手续。一、收费程序由国土窗口开《收费通知单》→城建收费中心开现金解款单→银行缴费→城建收费中心开缴费票据→国土窗口领取《土地使用证》。二、收费标准、收费依据。1、土地登记费(苏价涉1995155号、苏价房1999134号)。①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每宗地收10元。②企业、自收自支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2(含10002)以下每宗地收110元,每超过5002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③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25002(含25002)经下每宗地收160元,每超过5002以内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④城镇私房用于生产经营地土地使用面积在5002(含5002)以下每宗地收90元,每超过1002以内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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