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6 21:02:59
自愿发生性女方报警不会抓人,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不构成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若女方处于自愿发生性关系后又反悔的,在自愿发生性关系时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但根据您的口述,这种行为是属于诬告陷害,确实是犯法的。构成强奸罪的条件有。1、主体是已满14周岁的男性。2、客体是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女性。3、主观上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4、客观上是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不敢、不知反抗状态等实行奸淫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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