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7 01:31:23
夫妻因感情不和 分居 满二年,一般来说可以构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证明。“分居”是指夫妻间不再共同生活,不再互相履行夫妻义务,包括停止性生活,经济上不再合作,生活上不再互相关心、互相扶助等。具有分居二年的情形,说明夫妻关系已徒具形式,名存实亡。当事人以此事由诉请人民法院离婚的,如经调解无效,应准予当事人离婚。即使分居二年,也必须经过 法院 进行调解等程序,确系感情破裂才能判决离婚。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律师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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