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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7 00:00:16
拆迁安置房子份额如何算。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决定。原告李甲、李乙、李丙与被告李丁系被继承人张某的子女,坐落于浦东新区A处建筑面积为116平方米的房屋系被告李丁所有,上述房屋的宅基地使用证做在被告李丁名下。2005年底,上述房屋动迁,被告与拆迁人于2006年1月9日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该协议中确定被告李丁可享受空平方面积264平方米,由拆迁人安置被告李丁四套房屋,其中一套坐落于本市浦东新区B处,面积为55.7平方米。此次动迁安置人为被告李丁夫妇、被继承人张某、被告儿子及儿媳,被告儿媳当时已怀孕,动迁时按两户操作。2006年4月18日,被继承人张某去世。系争的浦东新区B处房屋由被告接收后,由被告出租给他人,房地产权证尚未做出。此后,原被告为系争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争议,致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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