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9 20:37:14
法律分析: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6、全国股转系统要求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第2.1条。(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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