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9 17:09:49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表现为应当预见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因过于自信造成在押人员脱逃的主观心态。本罪侵害的客体为国家司法机关对在押人员的正常管理和工作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罚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一)司法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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