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9 17:49:49
法律分析。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说的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计算: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X13,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 残就业补助金,按照湖北省的标准,分别为14个月和20个月的上年度职工与平均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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