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9 06:47:06
可以补足或者继续缴费致15年办理退休手续。外地户籍,在上海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足15年的,其中,在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后参保的,可以延长缴费五年,延长缴费五年后达到15年的,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当事人也可以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在户籍所在地参保,把上海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本地,在本地不足15年办理退休手续。《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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