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9 11:32:25
法律分析。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的规定“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因此,单纯的继承房产是不需要交税的,但继承或受赠而来的房屋在出售时,个人所得税只能按(总价-原购置成本)*20%征收。一、买方:契税;1、首次购房90平米以下:总价*1%。2、首次购房90-144平米(套内120):总价*1.5%。3、144平米(套内120)以上或非普通住宅或二套房以上:总价*3%。4、商业房或公司产权:总价*3%。5、2014年5月起,取消农业户口首购90平米以下住房全免契税政策。二、卖方:营业税及附加。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