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9 11:38:43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赔偿比例划分。(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通常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2、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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