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9 11:18:17
律师解答。量刑时要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根据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以及量刑情节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量刑情节的适用及其调节比例。具体确定各个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时,应当综合平衡调节幅度与实际增减刑罚量的关系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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